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,于2020年5月21日将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告。如有意见,请于2020年6月22日前(20个工作日)提出。
建设(编制)单位联系电话:
1、项目名称:防水油膏生产加工项目
2、建设单位:四川四鑫商贸有限公司
3、建设地点:威远县连界镇先锋村15组
4、项目概况:项目设计年产防水油膏1200吨;实际建设规模与环评一致。
5、该项目实际总投资167万元,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,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7.54%。
6、验收检测(调查)单位:四川四鑫商贸有限公司
7、公示日期:2020年5月21日-2020年6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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